編者按:清廉民企建設是清廉嘉興建設的重要單元,是工商聯服務“兩個健康”的重要內容。為縱深推進我市清廉民企建設,嘉興市工商聯與浙江紅船律師事務所等合作,推出“清廉合規微課堂”,挖掘企業清廉建設的生動案例,提醒企業清廉建設的關注要點,將清廉理念傳遞給企業,營造全市民營企業“清立企•廉興業”的良好氛圍。
問題的提出:某有限公司準備承接一個項目,這個項目不屬于該公司經營范圍,但由于時間比較緊張,來不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經營范圍的手續,就直接簽訂并履行合同。這種情形下,公司所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公司是否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公司經營范圍
經營范圍是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應當依法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超越經營范圍,是指公司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根據問題的提出中所述的情況,應該是屬于超越經營范圍的行為。
超越經營范圍所簽訂合同的效力
超越經營范圍簽訂的合同不一定無效。根據《民法典》第505條的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換言之,對公司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效力的判斷,應當依據《民法典》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合同編的有關規定確定,而不能簡單地以超越經營范圍認定合同無效。
在司法實踐中,只要不違反限制經營、特許經營等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司超越經營范圍簽訂的合同—般均認定為有效合同。上述所謂限制經營、特許經營的相關規定,體現了國家對相關產業的規制,在這些產業中,需要取得政府相關部門同意或許可才能進行經營。這些限制或特許經營產業主要包括金融、房地產、煙草專賣、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藥品等。
如果該承接的項目不屬于需要有關部門特別許可的業務,合同是否有效
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且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么雙方簽訂的合同就應該是有效的。
依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46、47條規定,市場主體未依照本條例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市場主體未依照本條例辦理備案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由此可見,如果公司的經營活動超出了經營范圍,但并未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合同有效。但因公司違反了相關行政法規規定,那么公司應被行政處罰。
律師建議
雖然,在一般情況下,公司超出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并不影響公司簽訂合同的效力,但為避免不必要的行政處罰,公司仍應當及時辦理有關的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基本流程
召集股東會、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確定變更后的公司經營范圍;
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變更經營范圍的申請;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
其中,如果公司變更后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必須經過批準的類目,應當依法取得批準后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作者介紹
汪俊晶律師,法學學士,中國民主同盟盟員,南湖區政協委員、浙江省律師協會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并購重組專業委員會委員、南湖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嘉興調解中心調解員。執業至今辦理訴訟案件700余件,為多個非訴訟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盡職調查、企業并購、企業清算、重大資產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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