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人民檢察院在辦案時發現浙江中輝裘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祥隆皮革股份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符合企業合規第三方機制適用條件,經征詢企業意見,同意適用企業合規第三方機制,經商請嘉興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同意,啟動第三方機制。根據《嘉興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機制工作細則(試行)》規定,抽調3名專業人員組成第三方組織,現予以公示:
潘忠平 北京盈科(嘉興)律師事務所律師;
陳建峰 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與宣教處處長;
楊 偉 嘉興市應急管理局危化處處長。
公示期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7日(5個工作日)。如發現上述成員與該企業存在利益關系或其他不宜擔任情形,請向嘉興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反映。
聯系方式:
嘉興市工商聯 83389517;
嘉興市檢察院 82718159。
嘉興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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