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這一舉措落實到嘉興中小微企業具體有哪些政策呢?來看看嘉興市稅務局的專業解讀!
一、緩繳對象
制造業門類中的所有中小微企業:
中型企業:年銷售額2000萬元-4億元(不含4億元)。
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年銷售額2000萬元(含)以下。
年銷售額為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按所屬2020年10月-2021年9月的銷售額確定。
2021年9月30日以前成立但不足一年的企業,按所屬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換算成年度銷售額確定。
2021年10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業,按照首個申報期銷售額/實際經營月份×12個月,換算成年度銷售額確定。
二、緩繳時間及稅種
所屬期為2021年四季度的五稅兩費:
具體為: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的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上述稅費分別在2021年11月、12月和2022年1月征期申報時辦理緩繳。
三、緩繳比例
按劃型分50%、100%兩檔執行:
中型企業稅費50%辦理緩繳,小微企業100%緩繳。
四、緩繳期限
三個月,緩繳期滿后依法繳納:
按月繳納的納稅人,其所屬期今年10月份的稅費在11月征期申報時辦理緩繳,緩繳部分的稅費到2022年2月份征期繳納,以此類推。
按季繳納的納稅人,所屬期今年四季度的稅費在2022年1月征期申報辦理緩繳,緩繳部分的稅費到2022年4月份征期繳納。
五、緩繳流程
系統自動生成,電子稅務局提示確認:
省稅務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系統內做標記,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申報時會自動彈出緩繳確認。
(來源:96871嘉興市企業服務綜合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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