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客觀評價商協會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實際成效,近日,嘉興市工商聯制定出臺了全省首個《市工商聯所屬商協會黨員先鋒指數積分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于2020年6月17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是嘉興市工商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組織黨建破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國工商聯非公黨建試點工作的具體要求,在試點出臺《商協會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實施細則》《商協會黨組織黨務紅領管理辦法》《商協會黨群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意見》等系列規范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引導和激勵商協會黨組織和黨員發揮兩個作用,全力推動黨建引領的中國特色商會組織建設的再一次“破題”創新舉措。
4大方面日常管理積分
扣完為止
“積極參加“網格連心、組團服務”活動,主動到社區報到,認領黨員服務,被查實不報到的,扣4分,不愿參加社區組織的黨員服務,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不按月、不按標準繳納黨費的,一次扣2分,扣完為止……”《辦法》設置了100分的日常管理積分,以扣分制的評價辦法,通過政治合格、紀律合格、品德合格和作用發揮合格4個方面,對18項評價指標進行了具體量化,這些量化指標將取代傳統的印象評價,有力推動黨員作用發揮的積分制管理。
6類獎勵性積分加分
不設上限
同時,《辦法》結合商協會黨組織和企業家黨員的實際,設置了6類情況作為獎勵性積分加分項,如:守法經營,照章納稅,受黨委政府表彰和獎勵的,縣(市、區)級加3分,市級加5分,省級加10分,國家級加20分;主動參加義務獻血的,一次加2分等等。為鼓勵商協會黨員結合自身實際發揮更多更大作用,獎勵性加分不設上限,符合條件即可加分。
5種懲罰性大額扣分
上限100
另外,《辦法》規定了5種實行懲罰性大額扣分的情況,扣分上限為100分,如:因酒駕、醉駕等行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或受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以上處罰,扣10分,并對評優采取一票否決,扣完為止等。《辦法》同時明確,對出現違紀情況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年度民主評議黨員不得評為“優秀”。
根據《辦法》,積分制管理以商協會黨組織為單位開展,包括組織評價和自我評價,按照日常跟蹤、季度量化、半年檢查、年度評價的方式開展實施。《辦法》突出結果導向,加大評價結果運用,根據黨員年度積分,設置“先鋒黨員”“合格黨員”“警示黨員”“不合格黨員”等四種類型,并對“先鋒黨員”評先、“警示黨員”幫扶、“不合格黨員”處理等作了詳細的說明和規定,同時也將黨員先鋒指數積分制工作開展情況和黨員積分情況作為商協會黨組織的評優評先重要依據,確保黨組織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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