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嘉興市民營經濟得到蓬勃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經營效益不斷提升,創新能力不斷增強,社會貢獻愈顯突出,已成為我市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市民營企業深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 自嘉興市推行社會責任建設以來,我市工商聯積極行動,引導全市民營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不斷提高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全面總結嘉興市民營企業推進社會責任建設情況,2015年初由嘉興市工商聯牽頭,各縣(市、區)工商聯參與成立了民營企業社會責任課題組,在對近百家民營企業進行實地走訪調研和調查問卷統計的基礎上,系統分析嘉興市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與問題,并提出推動嘉興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嘉興市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現狀 自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08〕19號)發布以來,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將履行社會責任作為自身轉型升級的一項重要內容。嘉興市于2008年初出臺了《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若干意見》(嘉政發〔2008〕35號),要求各級各部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提高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民營企業為嘉興市社會責任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我市民營企業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挖掘自身潛力,發揮企業優勢,從促進經濟發展、追求客戶滿意、構建和諧勞資關系、保護生態環境、推進安全生產、熱心公益慈善等方面開展社會責任實踐,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踐行責任管理,提升民企形象。近年來,我市民營企業的社會責任理念不斷創新,對社會責任的認識不再拘泥于公益與慈善,而是拓展到科學發展、保護環境、安全生產、員工和公益慈善等內容。為更好的履行社會責任,我市民營企業根據行業特點逐步建立健全了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并把建立完善社會責任組織架構作為社會責任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將履行社會責任納入到企業的日常運營管理中。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嘉興市組織了桐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加西貝拉壓縮機有限公司等18家企業為第一批市級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試點,通過改進完善,擇優樹立一批示范,有重點、有計劃地逐步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二)夯實發展基礎,創造經濟價值。近年來,在嘉興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下,我市民營企業積極拓展市場、轉型升級。企業規模不斷壯大,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登記的個體工商戶213743戶,戶均注冊資金7.40萬元,私營企業86473戶,戶均注冊資金344.27萬元。經營效益不斷提升,2013年,全市民營經濟總量達到1941.95億元,占GDP的比重61.4%,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稅總額598.53億元,其中利潤總額366.19億元。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截止到2014年底,我市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達到402家,省級企業研究院達到26家,省級技術研發中心有215家。2014年R&D經費支出88.35億元,占GDP比重2.6%。專利申請量達23818件,其中發明專利申請量3908件,專利授權量17456件,其中發明專利授權量546件。社會貢獻愈顯突出,民營經濟的稅收占全市國稅收入的比重超過六成,民營經濟從業人員占全市從業人員的比重超過75%,新增就業崗位90%以上都是民營經濟創造的。 (三)追求客戶滿意,實現互利共贏。為鼓勵我市民營企業恪守商業道德、堅持誠信經營,中共嘉興市委宣傳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私營(民營)企業協會、市個體勞動者協會聯合開展了2012-2013年度嘉興市“誠信民營企業”、“誠信工商戶”評選認定活動,經考核認定聞泰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等97家民營企業為2012—2013年度嘉興市“誠信民營企業”,為我市民營企業弘揚創業創新精神、遵紀守法作出了榜樣。在走訪調研的民營企業中,有94.2%的企業認為誠信經營,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產品與服務是企業經營的關鍵。產品質量是企業生存發展的立足之本,也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基本要求。為了引導、激勵企業全面提高質量管理水平,鼓勵企業建立實施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為社會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滿意的服務,嘉興市自2008年開始進行“市長質量獎”評選活動,截止到2014年,已有包括浙江依愛夫、新秀集團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獲獎。據統計,此次調查的民營企業中有92%的企業通過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 (四)重視員工關愛,共建和諧企業。為充分發揮企業和員工在構建和諧勞資關系中的主體作用,嘉興市開展了以“六有六要”為目標的“企業關愛職工、職工熱愛企業”活動。我市民營企業積極響應,認真組織實施,與每位員工簽訂了合法、規范的勞動合同。對于未成年工和女工,在依法保障基本的勞動權益之外,還享有特殊的勞動保護政策。2014年全市規模以上私營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3839元,相比2010年增長78.7%。在員工參保方面,截止2014年底,全市民營企業員工繳納社保人數60.18萬人,除了社保等法定福利外,還為員工提供了年終獎、就餐補貼、節日生日福利、住宿等。在歷史傳承和現實環境的共同作用下,我市民營企業結合企業自身特點,不斷建立并豐富以“和諧文化”為核心的企業文化。浙江衛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倡導的“合”文化、浙江雙飛無油軸承股份有限公司倡導的“善”文化、欣悅印染有限公司倡導的“孝”文化等。從近百家民營企業調研資料中統計得出,嘉興市90%以上的民營企業重視培訓工作,有專職或兼職的講師,開展著企業文化、專業技能、安全生產知識、外語、傳統文化、學歷教育等形式多樣的培訓。在企業黨建方面,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4年底嘉興有超過4300家民營企業建立了基層黨組織,工會組建率達78.9%。 (五)保護生態環境,共建美麗家園。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引導下,我市民營企業環保意識不斷增強、環保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環保措施不斷落實,并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的號召,為建設“兩美”嘉興貢獻力量。 據初步統計,2014年,嘉興市進一步加大清潔生產推進力度,編制了“嘉興市清潔生產專項行動計劃(2014—2017)”。全市有46家企業列入省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企業計劃,32家企業列入省環保強制清潔生產審核計劃,并制定了“嘉興市應對大氣污染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行動計劃(2014-2015年)”。據統計,2014年全市共完成103家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工作。嘉興市節能減排工作取得了良好進展,列入綜合整治的602家企業中,計劃關停105家,實際淘汰關停184家,完成計劃任務的175%;整治驗收合格322家,重點企業整治總體完成率85%。全市247項重點節能降耗項目中,開工數228項,竣工數162項,完成投資65.38億元。全市排污權交易和有償使用項目達4100個,交易金額達11億余元。同時,2014年嘉興市超額完成國家和省定的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還提前一年完成了淘汰落后產能“十二五”規劃提出的目標,全市拆除低端落后設備15680多臺(套),涉及企業992家,通過落后產能項目的關停淘汰,全市共可節約標煤40.1萬噸。2014年我市民營企業在節能技改方面共投入661.6億元,同比增長了16.7%。嘉興市民營企業積極投身“五水共治”工作,共清理垃圾河1806條,1066.2公里,治理黑臭河1338條,847.8公里,水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萬余家民營企業捐助、投資“五水共治”金額達到3.1億元。有323家民營企業與323個行政村結對治污,認領治理河道2925條,技術支持、認建治污凈化環境項目26個,投入資金達1.7億元,為建設“人水和諧、美麗嘉興”作出了積極貢獻。 (六)倡導以人為本,創建安全企業。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把安全生產作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持續推進,不斷抓細抓實抓好。在調研中,通過與嘉興市民營企業家溝通后發現,嘉興90%以上的民營企業家認識到安全生產對企業的重要性,認為加強安全生產是保持企業長遠發展的最低要求。我市許多民營企業在積極遵守《安全生產法》的前提下,自愿建立了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依據《關于印發〈嘉興市全面推進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嘉安委辦〔2011〕27號)文件精神,我市規上企業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工貿規上企業達標3257家,其涉及到危化、工貿、煙花爆竹、礦山及交通運輸企業等。 (七)弘揚公益慈善,共建幸福嘉興。近年來,全市民營企業累計捐款超10億元,用于扶貧、救災、教育、醫療、社區基礎建設等公益慈善事業。在市工商聯組織的“同心·送溫暖”活動中,民營企業累計捐款捐物40多萬元,惠及困難家庭250多戶;“光彩事業沙雅行”活動中,30多家民營企業參與其中,并實地考察,洽談合作項目,截止2014年,已經落地的項目3個,計劃總投資38.65億元,其中已到位資金7436萬元。在發生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時,我市民營企業積極捐款捐物,幫助災區群眾走出困境,重建家園。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機會,是民營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近年來,嘉興市委、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在殘疾人的就業保障、服務、管理等方面形成了長效機制。據統計,截止2014年底,嘉興市殘疾人的就業人數達到了33747人。在開展教育扶貧項目中,我市民營企業積極“走出去”,幫助貧困地區兒童解決上學問題。2011年,嘉興市總商會副會長、嘉興市永奧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等11名企業家聯合出資,在新疆沙雅開展“紅船助學”活動,設立了“嘉興·沙雅紅船助學金”。新秀集團與嘉興日報報業集團聯合組織“紅船·愛心助學”活動,赴新疆、甘肅等地為當地學子發放書包4000余只。 為了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美麗鄉村”號召,我市民營企業積極投身新農村建設,目前,嘉興市868個行政村中,有7900多家民營企業與868個行政村結對共建,村企結對覆蓋率達到了100%。民營企業為新農村建設捐款共計2.7億元,扶持農村興辦企業166家,投資額4億多元,安置農村富余勞動力近9萬,民營企業家擔任農村經濟顧問850多人,為嘉興市城鄉一體化的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我市民營企業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支援其他經濟較落后地區的困難群眾。五芳齋集團積極投身新農村建設,在成都溫江區設立分公司,在黑龍江開辟了東北優質稻米基地,直接或間接帶動了全國近30萬農民從事種植、養殖、加工產業等。 二、當前嘉興市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認識不全面。目前,嘉興市部分民營企業對什么是社會責任、履行社會的作用和意義認識不夠。第一,有些民營企業認為提供就業機會、依法納稅、從事公益活動,就完成了企業的社會責任,無需再承擔其他的責任;第二,有的民營企業認為履行社會責任會增加企業額外的負擔,這反映了有些企業還未發覺履行社會責任給企業帶來的效益,還未意識到履行社會責任能實現企業利益和社會發展的雙贏。 (二)實踐不到位。第一,企業誠信經營意識尚需提升。有些企業提供不合格的產品或虛假宣傳,沒有誠信對待消費者;有些企業依法納稅意識不強,有偷稅漏稅行為。第二,企業勞動關系不盡和諧。有些企業沒有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勞資矛盾仍然存在;有的企業薪酬福利制度落實不到位;第三,企業節能環保意識有待加強。有的企業沒有落實節能減排措施,存在違法排污的現象;有些企業沒有建立環境管理制度,設計的產品不符合環保要求。第四,公益活動積極性還需提高。有些企業的公益慈善捐助很少,甚至還未有過捐贈行為。 (三)機制不健全。第一,有關部門對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引導、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到位,許多企業對社會責任的概念、如何履行社會責任的認識不夠;第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相關制度缺失,政府沒有建立有效的監督、考核機制,使得有些企業不良的社會責任表現沒有被披露出來。 三、推動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一)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 政府作為社會管理者,要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建立健全相應體制機制,積極引導、穩步推進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1、完善政策制度。第一,健全評價體系,針對新形勢對企業社會責任的新要求,結合嘉興的發展實際,不斷完善改進嘉興市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引導民營企業全面履行社會責任;第二,建立監督機制,加大企業社會責任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監督力度,加大懲處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的不負責行為,并出臺相應政策,強制企業履行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第三,建立激勵機制。開展民營企業社會責任認定、評選工作,對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和重點扶持,鼓勵民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 2、營造市場環境。第一,政府相關部門應轉變服務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公共管理機制,研究制定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管理方式,引導民營企業積極主動履行社會責任;第二,加大紀檢監察力度,打造公平、透明的社會環境,提高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積極性。 3、加強宣傳引導。第一,政府相關部門加大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宣傳力度,引導企業樹立可持續發展觀念,指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實踐,促進企業正確處理經濟增長與社會責任之間的關系;第二,廣泛開展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優活動,大力表彰先進,建立標桿企業,為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樹立榜樣。 (二)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 民營企業作為社會的重要一員,應當發揮自身優勢,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意識,主動承擔起對消費者、員工、環境等利益相關者的責任。 1、增強創新發展意識。第一,企業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化產業結構,加快轉型升級,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第二,加強企業文化建設,以文化帶動產業發展,提升企業凝聚力和核心競爭力。 2、增強誠信守法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恪守商業道德,堅持誠信經營,為社會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滿意的服務。 3、增強員工關愛意識。建立健全企業薪酬福利制度,改善員工工作生活條件,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措施,重視員工的職業健康;加強員工專業技能培訓,建立員工職業發展規劃,提升員工的整體素質,共享企業發展成果;組織開展文體活動,豐富員工業余生活。 4、增強節能環保意識。大力開展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加大環保投入,改善環保工藝,研發環保產品;參與“五水共治”,保護生態環境,助推“兩美”建設。 (三)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 民營企業社會責會建設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工程,需要我們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共同為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1、社會大眾。加強社會各界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約束和監督,形成與法律監督相對應的社會公眾監督體系。讓公眾從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對企業不負社會責任的行為進行監督。 2、新聞媒體。新聞媒體要加強對違反《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非法生產經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坑害消費者、虐待員工、拒不承擔社會責任等民營企業行為的披露。 3、社會組織。鼓勵相關社會組織建立第三方機構評價機制,收集民營企業經營管理行為,定期評價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通過公眾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形成全社會的監督氛圍,促使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